美國之旅第二日 Las Vegas Valley

來到美國的第二天,我們依然還在Las Vegas Valley調時差。由於凌晨才入住飯店,所以早上起得晚,我們選擇吃Denny’s當今天的早午餐。

下午的行程是去outlet購物,一直到下午四點,才離開outlet前往今晚的活動地點:Wynn Las Vegas

我們預計在Wynn Las Vegas裡頭的The Buffet吃晚餐,並且在晚上觀賞Wynn Las Vegas內知名的表演之一:LE RÊVE

不過,在Las Vegas Valley開車,碰到的最大問題就是縱使已經知道目的地在哪裡了,卻不曉得該把汽車停在什麼地方。我們這一車在Wynn Las Vegas的中間看到自助停車的入口指示,雖然我們是乖乖地把車開了進去,但我們誰也不敢確定這個停車場是不是屬於Wynn Las Vegas,也不曉得把車停好之後,是不是有什麼入口可以走進Wynn Las Vegas

於是,我們這車一行三人,決定沿著馬路旁的人行道走,因為這樣走,終究會碰到Wynn Las Vegas的大門。

我萬萬沒有想到,如此知名大飯店的人行道,居然會存在著治安上的風險!

我走到一半,突然有人從後方試圖塞東西在我的腋下。我轉頭一看,發現是一個黑人要把CD塞給我,我馬上就想起同事以前在San Francisco所碰到的敲竹槓黑人的故事。於是,我就立刻閃躲,轉頭跟黑人說不要,而他的CD就硬生生地掉到地上。

我以為直接說不就可以安然離去,但我實在太天真了,他們是敲竹槓黑人,而不是發傳單阿姨,對他們說不是不可能讓他們知難而退的。

這位黑人跟我說,因為我摔他的CD,他覺得很生氣,要我賠償。在他說話的同時,他的其他黑人同夥也慢慢靠過來。

我發覺當下除了我跟黑人之外,就沒有其他路人經過,更不用說警察。照眼前的情勢看來,想要保命,大概就得把錢掏出來了。

好在,我的錢包裡面永遠只放著50元以下的鈔票,其他更大的鈔票通通都在旅館的行李箱內,所以黑人就算要拿,最多也只會拿走50元而已。

黑人說他只需要40元,所以他最後居然還找我10元,某種程度上算是有點小良心。

不過,跟我討完錢之後,黑人們居然往前走,繼續跟我同事討錢,所以也害得我同事跟著損失40元。這趟美國之旅才剛開始,就已經先面臨破財之災了啊。 囧rz

好不容易擺脫了黑人,我們終於走到了看起來像是大門的地方,只不過從外頭看進去,完全看不到任何像是餐廳的設施,但地圖標示的地點卻又是在這建築物裡頭,所以也只好硬著頭皮走進去。

踏入Wynn Las Vegas之後,才發現裡頭別有洞天。除了賭場之外,還有庭院,以及不知道通往何處的走廊。我看了走廊上的內部構造圖之後,才真的確認我們晚上要吃的The Buffet是真的在這棟Wynn Las Vegas裡頭,只是所在的位置有點複雜,必須繞一段不短的路才會抵達。

與其說是在飯店裡頭尋找餐廳,不如感覺更像是在大型商場內逛街,走廊的兩側都是高檔精品商店,以及高檔的餐廳。此時此刻,我才深深體會到,奢華的飯店居然可以這麼奢華呀。

歷經了千辛萬苦之後,我們終於抵達了The Buffet。不同於台灣的吃到飽餐廳,我們必須在進場之前就先買單,感覺就像是在售票亭買票。

雖然在來美國前,同事們都說一定要在Las Vegas吃buffet,因為這裡的buffet價格是相對來說比較便宜的,不過實際上,在The Buffet吃一頓晚餐依然要價台幣一千五以上,我在台灣還不見得有機會吃到這麼貴的buffet呢。

至於餐點,其實感覺跟台灣的高級飯店自助餐差不多,但在台灣,價格可能只要七八百而已,所以我其實是真心覺得昂貴,特別是對我這種食量已經下降許多的人而言,更是貴到痛心。 Q_Q

因此,我所選擇的食物都是高單價,或者很難在台灣自助餐見到的,像是蝦子跟蟹腳。


基本款的牛排也是要吃的,只是跟在台灣吃到的感覺差不多。

沙拉的擺設看起來很精緻,但因為我的目標是吃高單價的食物,所以沙拉就只有看看而已,沒有拿來吃。


倒是甜點就非常吸引人,每一個都看起來很好吃,而且居然有蘋果派!蘋果派就真的是台灣自助餐不會看到的甜點,所以我就狂夾蘋果派來當我的飯後水果,相當享受。


晚上要觀賞的表演LE RÊVE是在下午七點開演,我們六點多就吃完了晚餐。為了打發開演前的這段時間,我們在售票處換完票之後,就在諾大的賭場中到處晃晃到處看。

由於賭博不是我們此行的目的,所以身上自然不會帶太多現金,更何況下午還被黑人敲竹槓,因此舉凡是有荷官在旁邊的賭桌,我們都敬而遠之。一是怕語言不通搞不清楚規則,二是根本就沒有達到賭本的門檻,想上桌也上不了。

所以,我們也就只能圍著吃角子老虎機,賭賭自己的運氣。我自己是沒有拿錢出來玩,同事們倒是都放入一元兩元試試手氣,而最後的下場當然幾乎全軍覆沒,只有一位同事以一美金賺到二美金,堪稱最大贏家。 XD


大家玩個幾把,不知不覺竟然也快到下午七點了,於是我們就走到劇場的門口等待入場。

大門一打開,我發覺裡面的空間居然比我想像中還要大上許多!LE RÊVE的表演場地是一個巨大的半球形劇場,中間有著深度不曉得有多少的水池,所有的觀眾席都圍繞著中央水池。

這個劇場給我第一印象跟迪士尼樂園的劇場很類似,很不傳統,而且在還沒開演前,完全想像不到接下來的表演會是什麼內容。

入座之後,我發現門票上寫著禁止錄影以及使用閃光燈攝影,於是我就很好奇,難道只要不用上閃光燈,就可以大大方方的攝影嗎?

在開演之前,廣播提到的禁止事項同樣也只有禁止錄影以及閃光燈攝影,所以我決定先把相機拿在手上,等開演之後,找機會照相。

表演才開始沒多久,就很直接了當地告訴觀眾,這個表演是結合了空中特技、水中芭雷、跳水、以及肢體舞蹈等要素於一身,買一張票進來,就能一口氣看到這些平常都不太容易看到的表演內容。

乍看之下,舞台中央是個不算大的水池,但事實上,它居然可以收納三四公尺高的樹狀佈景,以及兩到三層樓高的柱狀舞台。當水池內清空的時候,甚至還能讓表演者從劇場圓頂的開口內向下跳水,可見得這水池並不是普通的深。




當我拍到一半的時候,突然有一位現場工作人員快速地走到我同事的前方,喝止我同事。當下我並沒有搞清楚發生了什麼事情,而且也不是針對我,不過工作人員突如其來的舉動確實是有嚇到我,所以我也就順勢把相機收了起來,用眼睛好好看表演。

雖然表演的內容非常精彩,但看到一半的時候,時差居然發作了,中途忍不住打了幾次瞌睡。雖然說這個表演並沒有什麼劇情,所以錯過幾段內容也不至於看不懂,但心裡還是會覺得有點浪費這昂貴的票價。

如果我未來還有機會再來看這個表演,或者是其他旅館的表演,一定要先把時差調好再來看。 囧rz

整個表演歷時75分鐘,看完之後走出來,外頭的天都暗下來了。

Wynn Las Vegas距離我們的旅館其實並沒有很遠,只需要沿著South Las Vegas Boulevard往南開兩英里就到,只是晚上的South Las Vegas Boulevard實在太熱鬧了,塞車塞十幾分鐘也是很合理的事。

照理說,我看表演的時候時差發作,我應該回到旅館之後就可以馬上上床睡覺,這樣子隔天醒來應該就不會有時差了。但是我想了一想,要是我直接睡到隔天早上,醒來之後,我們就要離開Las Vegas Valley,這樣的話,就足足少了一個可以拍攝夜景的晚上。

今天拍的照已經夠少了,要是不趁機會外出拍攝夜景,那我一定會很扼腕。所以,回到旅館之後,我稍微整理一下裝備,便即刻出門去照相。

我的目標其實也就只有凌晨才剛拍過的Bliss Dance而已,其他沒去過的地方,不曉得治安如何,也不知道是否有敲竹槓黑人出沒,因此都不列入考慮。

由於早上我們去吃早餐的時候,摸索出從旅館走到Bliss Dance的路徑,感覺一點也不遠,所以我就放膽獨自從旅館出發前往Bliss Dance

這個路徑其實很奇妙,我得先搭乘Aria集團的輕軌電車坐到終點站,然後在Park MGM這間旅館內步行移動。就算我根本不是Park MGM的房客,也是能夠自由自在地在裡頭走動,而且感覺起來,這樣行走確實是安全多了。

為了節省走路的距離,我刻意直接走到Bliss Dance對面的出口。確實,一走出大門,就能看到Bliss Dance近在眼前。然而,眼前除了飯店車道以及大馬路之外,就沒有任何顯眼的行人道路了。

雖然我很想放膽衝過車道,但是旁邊的保全大媽阻止了我,我只好詢問大媽,我該如何走到Bliss Dance

透過大媽的講解,我才明白這裡還是有行人專用道以及斑馬線的,只不過不是完全一直線的路徑,得稍微繞一下。而且,斑馬線兩端並沒有行人專用紅綠燈,所以得聽交通指揮的指示才能安全地過馬路。

經過一番小波折,我終於又來到了Bliss Dance。這一次,不需要在意是否有人在旁邊等待,所以可以稍微肆無忌憚地拍攝,拍到累了為止。

而且,經歷了凌晨第一次的拍攝之後,這一次我有特別留意燈光顏色的變化。當燈光顏色會維持好一段時間不變的時候,就是拍攝HDR照片的最佳時機。

因此,今天有好幾張看起來算是成功的HDR照片,但也有些照片是單獨一張的亮度與色感比較理想。無論是如何,至少都會比凌晨的作品還豐碩。

前半段為了穩定畫質,我都還會把相機放在腳架上拍照。但是拍到後來,覺得搬腳架跟調角度實在太花時間了,乾脆就直接拿在手上,稍微調高ISO,盡量穩住呼吸拍攝,這樣子的拍攝效率才比較高。

而且Bliss Dance本身其實是一個很亮的景物,所以需要的曝光時間其實還算短的,手持拍攝的畫質是可以接受的。

拍完Bliss Dance,時間也差不多快要晚上十一點了。原本在旁邊斑馬線指揮交通的保全,居然也下班不見蹤影了,可見得時間真的是不早了,所以我就硬著頭皮穿越馬路,趕緊循原路徑回旅館去休息。

歷史上的今天...

Powered by

發表迴響